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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导读 太原市政府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

太原市政府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等措施。

意见明确,太原市将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太原市明确,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对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显背离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的开发项目,将暂缓核发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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