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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物业真的将全面取消吗

导读 和公摊面积一样,物业也是舶来品,它起源于英国。公开资料显示,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完全照搬了HK那一套物

和“公摊面积”一样,物业也是舶来品,它起源于英国。公开资料显示,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完全照搬了HK那一套物业管理模式。所以,满打满算,物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大概也才三十年左右。

明年起物业真的将全面取消吗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为了让物业有更好地发展,国家曾经两度出台文件对其进行“扶持”与“规范”:1994年4月,建设部发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2003年9月1日,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作为拥有全国4亿多受众的新兴行业,物业一直以来都被很多专家盛赞是“前景广阔、充满生机、最具发展潜力的野蛮生长的新兴行业之一”。资料也显示,截止到2020年末,中国物业行业市场规模高达8200亿,在管面积超450亿平,预计到2025年,中国物业行业市场规模将达1.5万亿。不仅如此,过去8年,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登记数量已经高达12.7万间,比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还要多。

不仅如此,对于购房者来说,近几年来也越来越关注物业服务的质量。根据普华永道思略特在2019年调研问卷中发现,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大多数业主考虑良好居所仅次于“地段”的第二重要条件。

但就是这么一个拥有广阔市场前景,且对于房屋本身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的行业,现实中却并不受广大国人的待见——准确地说,二三十年来,国人似乎普遍都对物业管理公司心存偏见,更有甚者与物业管理积怨已深,已经发展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大家稍微关注一下,就会发现,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物业“不作为”、“反客为主”的报道,诸如物业打业主、物业给业主断电、物业人员给业主进行侮辱备注、物业暴力催收物业费等等。

对于这一点,笔者颇有发言权,因为我自己就经历过小区物业“不作为”的真实情况:我所在的小区物业费贵不说(高出周边小区30%),平时小区或者家里(保质期内)出现问题,联系物业,往往一拖再拖,从来都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大多时候物业人员都很敷衍,而且各部门之间特别喜欢互相推诿。但唯独催收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时,物业管家才会非常积极。

事实上,物业服务失职、缺位,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小到脏乱差降低居住舒适度,大到群租房隐患、偷盗频发、电梯年久失修等直接威胁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再往大了说,由于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整个小区的市场价格都跟着掉价。在一线城市,同地段、同规格的住房,就因为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有天壤之别,往往房子的市场价差可以高达1万元/平。

不仅如此,单单过去两年,就有多位公众人物站出来公开“讨伐”物业。其中最引发广泛关注的就是李荣浩。2020年5月份,他发文吐槽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的种种不作为。此文一发在短短半天时间就收获117万的极高点赞,同时引来7.2万条留言。其中点赞最高的一条网友留言,可谓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里:物业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明明是业主花钱请来做服务的,但愣是把自己当成了大爷,动不动就对真正的主人业主吆五喝六。

业主对物业实在忍无可忍,因此,最近这几年呼吁“全面取消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多。2020年12月份,问卷网发起了“你对自己的小区物业满意吗?”问卷调查,希望通过网络投票调查,来摸清大家对物业的真实看法。投票结果显示,在收回的将近5万份问卷中,有92%以上的人都投了“不满意”票,同时有超过86%的人支持“全面取消物业”。

不仅如此,最近几天,我们看到,网上有一篇标题为《明年起,物业将全面取消,业主们做好迎接的准备了吗?》的文章在热传。很多人对此不仅信以为真,更是拍手称赞。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明年起,物业真的将全面取消?首先,近两年现实中确实已有小区业主在“行动”。媒体报道,有一些小区自己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合理途径,不仅“赶走”了物业,还扭亏为盈,仅一年时间就为整个小区省下百万资金。比如西安市某小区业主齐心协力取缔了物业,采取业主自管小区,通过该小区最新公示的公告显示,该小区在业主自管后,不仅大大提升了小区的环境,而且还于2020年首次实现了“盈利”,仅一年时间,小区就节省了近百万亿。狠狠地打了前物业的脸。

其次,虽然现实中有小区自主行动“取消”了物业,但不代表物业可以全面取消,这种业主自管的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小区。换言之,并非每个小区都能做到自我管理,自我运营,同时还能每年节省百万物业费。

事实上对此,央媒也早有正面回应——1、2020年7月13日,央媒新华社刊发了毛振华署名的标题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的文章。文章对于物业到底该不该取消,有非常明确的正面回应:近几年,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更何况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不少物业兢兢业业、服务有方,深得业主信赖,不应将其“一刀切”对待;

2、2021年5月23日,央媒经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直言:取消物业的呼声虽然越来越高,但物业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所以全面取消物业并不现实。未来部分小区确实可以实践“自管”模式,但这种模式并不值得大范围推广。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真的想打消民众对物业的质疑,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而作为物业真的想长久发展下去,必须回归服务本质,这也是物业利润的保障,长久发展的基石。

央媒言外之意,物业虽然已经成为广泛投诉的对象,而且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存在不作为、不规范的种种问题,但这些问题都可以逐步解决。物业行业未来还会发展,还会进步,这是国民经济发展后的合理诉求,更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退一万步来说,全国物业企业千千万万,并不是每一个物业公司都不受待见,现实中确实存在出类拔萃,深得民心的物业,对于这类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物业公司,我们应该另眼相看,给他们机会,实际上就是给我们业主自己机会。

不仅如此,文章还重点强调到,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一心为了盈利,服务管理确实和居民缴纳的物业费不匹配。但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都是有从起步到扩大再到规范的一个过程,出现问题大家就一味地“全盘否定”,甚至是倡议“全面取消物业”,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事实上,面对物业长久以来的沉疴积弊,指望一蹴而就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整个物业行业进行规范、监管、监督,这需要物业公司、物业办、居委会、业主等多方共同努力。尤其是各大监管部门如果都能真正履职尽责、令行禁止,严格落实监管举措,物业普遍存在的违规操作必然可以被关进制度规范的“笼子”,也能促使物业回归服务的初心。

我们了解到,事实上从今年起,物业新规就已经来了: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的新规,不仅回应了长久以来群众的普遍呼声,更为今后与物业相关的矛盾纠纷处置指明了方向。重点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规下,业主的权益不仅得到了全面保障,今年起,业主将获得一笔“长期收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按照民法典新规,今年起,业主可以享受3大权益:第一个权益是业主对物业不满意,达成一定条件,可以更换掉物业。需要达成什么条件?按照现行《物权法》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换言之,原则上只要业主支持过半,就可以成立业委会换物业;

第二个权益是业主对物业的各项费用的收支有绝对知情权和监督权。顾名思义就是,从2021年起,物业所有的收支清单、人事调动、服务事项更改等都要向业主定期公开。如此一来,业主就可以对物业进行“查账”,这不仅会倒逼物业规范服务,更赋予了业主很好的监督权;

第三个权益是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业主享有分配权。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业主获得的一笔“长期收入”。

新规规定,从今年开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业主均享有分配权。直白点说就是,今年起,小区公区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比如电梯轿厢广告费、小区公区投放广告收费,外来车辆进小区收费,搞活动收取场地租金,公区开放作为商铺开店经营收房租等等,这些收益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是代为持有,而且在没有业主的许可下,物业是不能擅自接广告收费的。

所以我们说,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实际上就相当于是全体业主获得的一笔“长期收入”。只要物业管理得当,这笔钱,每年都可以作为分红分发给业主。上述西安及杭州的两个小区,物业给业主“发红包”,其实资金来源就是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

透过上述央媒的正面回应,以及业主对物业的现实需要,不得不承认,物业虽有万般不是,但其已经成为整个小区牢不可分的重要部分。准确地说,物业和业主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就好像鱼和水的关系。基于此,明年起,物业全面取消,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毛振华所言,对于物业行业,我们可以抨击其不足,但也要看到其可取之处,更要注意到国家已经在大力度整顿、规范物业行业,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物业服务也会得到明显改善,整个物业行业也会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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