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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从业人员需实名服务二手房屋交易资金须监管

导读 佩戴统一编号和二维码信息牌,市民扫码可识别房产经纪人身份今后,市民可以通过扫码就能确定协助房产交易的经纪人真实身份信息。日前,市住

佩戴统一编号和二维码信息牌,市民“扫码”可识别房产经纪人身份

今后,市民可以通过扫码就能确定协助房产交易的经纪人真实身份信息。日前,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转发黑建房〔2018〕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在哈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落实房地产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经纪活动有关的公示内容,严格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要求。

房产中介从业人员需实名服务

《通知》要求,在哈各房地产经纪及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向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本机构从业人员实名服务的有关信息,建立完整翔实的从业人员数据库,并按规程及时调整从业人员信息。机构内从业人员上岗服务时需佩戴印有统一编号和二维码的“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牌”。

在哈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相关要求,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从事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姓名、照片、从业编号、联系方式、服务满意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监管银行、监管账户信息,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二手房屋交易资金须监管

《通知》指出,凡是从事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相关联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本机构合作银行开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储和划转客户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双方签订《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增加“资金监管约定”内容,必须选择银行或资金监管中心监管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自身管理制度,杜绝本机构及机构内从业人员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将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信息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通过网站(www.hrbfdc.gov.cn)公示。市房屋租赁中心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等方式监督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市房管监察大队对违反相关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立案调查,一经查实,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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