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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非法人)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非法人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非法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非法人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非法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3、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4、扩展资料: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重要区别是非法人组织不能像法人那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完全独立的财产和经费,当其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

6、如其自身拥有财产和经费,则由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和经费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非法人组织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7、非法人组织的上述特征就可以说明,非法人组织是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组织,在民事权利主体中具有独立的地位。

8、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其他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人企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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