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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决定对2020 32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

导读 关于PS拍-2020-3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

关于PS拍-2020-3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莆田决定对2020 32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

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0-32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PS拍-2020-32号地块示意图

PS拍-2020-32号地块示意图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32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3:00至3: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5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5)。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尚济街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

莆自然资审〔2020〕69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优化设计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尚济街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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